▲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市某國中林姓校長涉嫌於任內綁標收賄,檢方再追查八德區公所張姓民政課長、吳姓員工涉嫌洩密圖利,檢方今天偵結將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某國中林姓校長於任內逾採購案涉嫌綁標收賄,事後又查出八德區公所張姓民政課長涉嫌洩密圖利,另吳姓員工私下投資某公司卻承攬區公所採購標案,桃檢今(14)日偵結,依行賄、收賄、圖利等罪嫌起訴林、張、吳與多名廠商等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209萬9285元,其中張姓課長與吳姓員工到案後猶飾詞狡辯且毫無悔意,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張、吳姓廠商與吳姓員工3人目前仍羈押中,另一名游姓廠商也被起訴。
檢警調查,60歲的林姓校長時任桃園市某國中校長,檢方根據檢舉指揮桃園市調處調查林姓校長利用校長綜理學校採購身分,與同案李姓廠商(另案偵辦)、44歲吳姓廠商謀議,由其協助提供採購案編製概算表,再聲請市議員補助款,辦理該國中2020年、2021年2項採購標案,並由吳以限制規格等綁標方式,使其他廠商無法投標,或由該國中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使吳經營之公司得標,再由李姓廠商轉交被告吳支付之賄賂10萬元、70萬元予林姓校長。
桃檢偵辦林姓校長收賄案中,發現另有八德區公所48歲吳姓員工涉及議員補助款收取廠商費用之事證,檢方隨即擴大偵辦,發現被告吳利用卓姓廠商欲爭取桃市某國小共3項採購案,竟稱其係議員助理或與議員熟識可協助爭取學校聲請議員補助款,先後佯稱欲行賄議員之名義,向卓騙取共148萬元。
另同案八德區公所60歲張姓課長因經辦八德區公所多項採購招標案,知悉吳有投資經營公司承攬標案,遂謀議由張洩漏八德區公所2018年3項採購標案之招標資料,使被告吳得以掌握資訊,預做投標準備最後並順利得標其中1項採購案而獲得不法利益;此外,張姓課長經辦八德區公所2021年採購案,再以相同手法洩漏招標資料予吳,吳為避免投標廠商不足3家,邀其他無投標意願之廠商參與投標而圍標(另行偵辦),使吳最後順利得標而圖得不法利益。
全案經桃檢檢察官李韋誠指揮桃園市調處,偵辦時林姓校長利用桃園市議員補助款辦理學校採購並收取賄賂,以及八德區公所張姓民政課長洩漏採購招摽資料,共同與吳姓員工圖利得標案,先後發動數次搜索,傳訊相關被告與證人,當庭逮捕吳姓廠商、張姓課長、吳姓員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桃檢團隊於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被告林姓校長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吳姓廠商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被告張姓課長、吳姓員工涉犯圖利等罪嫌,游姓廠商則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檢方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209萬9,285元。
檢方審酌吳、張2人複訊時矢口否認犯行且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同案被告吳姓廠商濫用議員補助款制度設置之美意,承攬八德區公所標案,已有利益衝突之慮,檢方認為張姓課長有洩密護航,竟為私利漠視政府採購制度,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處有期徒刑9年7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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