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潘姓男子騎機車自摔,警方查處發現潘男滿身酒氣,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數值竟高達1.78mg/L,超過法定標準值「7倍」以上,讓員警都傻眼。(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一名56歲潘姓男子,13日晚間騎機車自摔,永康分局警方查處發現潘男滿身酒氣,現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數值竟高達1.78mg/L,已是法定標準值0.25的7倍,讓員警都傻眼,警員私下表示,一般正常人測出這數值,應早已呈現昏迷狀態,所幸未造成他人傷亡。
56歲潘姓男子,13日晚間於永康區高速二街騎乘機車自摔,大橋派出所警員蔡懿及保五總隊支援員警邱品誠接獲報案抵達現場,發現潘男摔落於路邊雜草堆中,當時潘男臉部擦挫傷,'神情恍惚,員警靠近時,聞到其身上散發出濃重酒氣,現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數值竟高達1.78mg/L,已超過法定標準值0.25的7倍,讓員警都傻眼,且潘男竟還能與警方對話。
據了解,該名潘姓男子因心情不好,獨自一人在工廠內喝了兩瓶玻璃瓶裝米酒後,騎乘機車返家,行經永康區高速二街時,不勝酒力自摔醉倒於路邊,而在員警將其叫醒後,在現場以各種理由推託辯稱沒有騎乘機車,不願配合警方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在僵持了半小時後,潘男發現「盧」警察沒用, 最終同意進行酒測,竟吹出了「1.78mg/L」這個驚人數值, 讓在場員警傻眼直呼太誇張。
一般來說酒測值達0.15mg/L時會反應能力變慢,也是道交處罰條例開罰標準;0.25mg/L時做複雜動作會有障礙且達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0.55mg/L平衡感跟判斷力有障礙;到了0.85mg/L會產生噁心、嘔吐現象;達1.5mg/L則會呈現呆滯、昏睡;2.0mg/L則會開始呼吸中樞麻痺瀕臨死亡。
永康分局長邱顯良呼籲大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對於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危害甚鉅,切勿因自身酒力好自負而以身試法,本分局員警也將持續積極查緝酒後駕車行為,以打擊酒駕「醉」犯,維護轄區治安,還給其他用路人一個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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