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老師檢討考卷竟抓男童頭髮,最高法院將老師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某補習班蔡姓老師,2020年間檢討國語考卷時,竟徒手將一名男童的頭髮抓住,前後快速搖晃7次,男童掙扎大聲尖叫,老師才罷手。家長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老師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0年4月間,中午12點多補習班內正在檢討國語考卷,當時五年級的男童跟著其他同學,排隊將考卷放在老師桌上,並接受老師指導檢討。輪到男童時,將考卷放上老師的桌面後,老師突然伸手。
由於老師先前都對其他同學彈額頭,因此男童也直覺地伸手保護額頭,沒想到老師竟是出手抓住男童頭髮,前後快速搖晃7下,男童因而表情掙扎並大叫,老師才鬆手放開。整個過程都被補習班內監視器拍下。男童返家後告知家長,家長不滿,到警局報案並提告,檢方偵辦後,對老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老師否認犯罪,辯稱:「男童當時很躁動,他靠過來,我以為他要跟我玩,我才抓他頭髮,我沒有抓得很大力。」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師僅因男童考卷出錯,就出手抓住男童頭髮,前後快速搖晃7下,已造成男童相當的驚嚇,這從男童當時表情掙扎並且大叫,就可以得知。
另外法院也認為,老師此舉實質上即為對男童體罰行為,而男童於眾目睽睽之下遭到如此體罰,自尊心當會受損,於日後求學過程中,面對老師可能存有懼怕或排斥之心態,面對同學亦有可能被作為笑柄。老師此種行為,已對心智尚未成熟的男童造成一定之心裡陰影,確實有罪。一二審法院均將老師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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