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亂停車真的好危險!台中市林姓男子將小貨車違停臨靠在斑馬線旁,影響用路人視線,造成1名林姓女子行走斑馬線時,被張姓女騎士撞上,所幸2女僅受皮肉傷,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初判肇因,為林男違規停車、張女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減速,將分別製單舉發。
▲小貨車違停影響用路人視線,造成行人與騎士發生碰撞。(圖/民眾提供)
路口監視器顯示,身穿白衣的林女過馬路前,因左側視線被一輛停放的小貨車遮蔽,她僅確認右方無來車後,便往前走,未料張女疑同樣因視線遭小貨車擋住、沒察覺有行人存在,林女一走出斑馬線時,張女已閃避不及,雙方發生碰撞,撞得人仰車翻。
▲林女左側視線被一輛停放的小貨車遮蔽。(圖/民眾提供)
▲林女走出斑馬線後,張女閃避不及,雙方發生碰撞。(圖/民眾提供)
警方調查,本案發生在上月5日上午10時許,張女(48歲)騎車行經台中市潭子區復興路一段時,疑未注意前方狀況,與穿越行人穿越道的林女(21歲)發生碰撞,造成機車受損,林女、張女手腳擦挫傷,經送醫治療無大礙。
林男(44歲)違停部分,警方依道交條例第56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開罰2400元;張女部分,依道交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慢行,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除汽機車駕駛人應注意行駛時的視線死角外,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隨時做停車的準備,行人亦應隨時提高警覺,注意雙向車流狀況,避免進入車輛的視線死角,穿越馬路不論有無號誌,必須左右兩側都確認安全,再快步通過,另違規停車導致交通事故,必須負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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