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劉昌松、柯振中/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北院裁定200萬元交保,陳的兒子得知消息,也立即攜帶現金,到北院辦保。北院表示,經過衡量以後,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得以具保代替,因此裁定200萬元交保。
▲陳重文兒子到場辦保。(圖/記者黃哲民攝)
北院表示,陳重文經過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的資本不實罪犯行,且從同案被告的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證據資料,足認陳重文涉犯圖利罪、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依據事證內容、被告的供述與證人的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部分案情仍待檢方釐清。北院認為,在犯罪事實查明以前,陳重文為脫免、減輕刑責,有可能利用證人的利害關係,進行勾串,確有事實足以認為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
不過,北院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公共利益維護,審酌憲法上的比例原則,認為尚無羈押之必要,得以具保代替,因此裁定200萬元交保。
上市公司台通光電(8011)投資的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疑似在去年底台北市府擬縮減警察局CCTV網路傳輸預算時,以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請託市議員陳重文利用職權施壓、護航,取得5億多元網路服務合約。北檢聲押陳重文後,北院裁定200萬元交保,也讓北檢表示,將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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