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到朋友家中喝酒,結果被陳姓友人帶回家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到朋友家中喝酒,眼見女性友人小花(化名)喝醉後,竟將人帶到家中性侵,過程中被小花的男友闖入房間、錄影蒐證。宜蘭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陳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2022年10月間,與小花及另一名友人相約,到友人家中飲酒,3人一共喝了12瓶啤酒。
不過,小花因為喝了啤酒,加上服用安眠藥,因此失去了意識。陳男眼見小花沒有反應,認為有機可乘,於是騎車將人帶回家中。
▲小花到朋友家中喝酒,結果被陳姓友人帶回家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陳男接著伸出狼爪,在住處二樓動手侵犯,將小花的衣物脫光,並且侵犯得逞。由於小花的男友遲遲聯繫不到人,於是拿出手機等錄影設備,闖入陳男的住處,錄下女友遭性侵的畫面,並且陪同女友報警、提告。
對此,陳男則堅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且小花還一直抱怨男友,想要轉而跟他交往。
對此,宜蘭地院則認為,小花抵達陳男住處時,意識仍舊清楚,不過後來服用了安眠藥,因此沒有同意性交的理解能力,陳男在這段期間與小花發生性行為,犯了乘機性交罪,最後判陳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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