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朋友家昏睡後竟遭性侵偷拍 妙齡女截圖怒告!最終判決曝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女子借住友人家,昏睡時竟遭性侵偷拍。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妙齡女小芊(化名)2020年8月間因故無法回家,聯絡陳姓友人借住他家。過幾天小芊向陳男借手機打遊戲,赫然發現自己昏睡遭陳男性侵、偷拍的照片。小芊立刻截圖轉寄給自己,隨後質問陳男、提出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判刑4年與6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指出,小芊在北部無處居住,聯繫住在新北市三重區的陳男後,2020年8月23日起借住陳男家中。4天後小芊某日凌晨,借用陳男的手機打麻將遊戲時,赫然發現手機相簿中竟然有自己裸露的照片,繼續看下去,才發現自己的身體竟然開始晃動,之後更看到自己被性侵的照片,而這些照片中,自己全都是緊閉雙眼、沒有醒來。

小芊仔細思考,認為應該是前一天中午11點到傍晚4點,自己在陳男家中昏睡時,遭陳男性侵、偷拍。小芊隨即將所有照片截圖,並以陳男手機發微信給自己。完成後小芊拿起手機質問陳男,陳男支吾其詞、無法解釋,小芊不滿,提出告訴。檢方查證屬實後,依照「乘機性交」、「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罪,辯稱2人曾於借住期間,合意發生關係,並無乘機性交;此外,一些照片無法辨識容貌,陳男也否認拍下這些照片,辯稱不知道是誰拍下的。但法院根據手機中扣案照片,認定確實是陳男趁著小芊昏睡時,連續拍下的照片,陳男確實有罪。

一二審法院均將陳男依照「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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