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約網友外出,趁機下藥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在臉書上認識女子小莉(化名),想要進一步交往,2021年間他開車約小莉外出遊山玩水,竟趁機下藥,再把小莉載往汽車旅館猥褻、性侵,小莉事後不甘受辱對陳男提告,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自己性無能,不可能性侵小莉,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據相關事證,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徒刑7年4月,陳男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檢方將通知陳男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陳男在臉書認識小莉後,在2021年3月7日約小莉外出,陳男從高雄到台南載小莉後,一起到阿蓮區超峰寺、旗山糖廠及旗山區五龍山濟公廟等處遊玩,期間陳男趁機拿使蒂諾斯(Stilnox)安眠鎮靜藥給小莉服用,趁小莉眩暈、昏睡之際,把她載往汽車旅館猥褻、性侵。
陳男得逞後把小莉載回台南,小莉越想越覺得委屈,於是到警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而小莉尿液也被驗出安眠藥的陽性反應,小莉才知道真的被下藥,氣得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當時是小莉跟他說睡不好,他才給了小莉要2顆安眠藥,小莉吃藥後頭暈,剛好旁邊有一家汽車旅館,他才載小莉去休息,而且自己有性功能障礙,無法勃起,不可能性侵小莉,而且兩人在網路上認識後就交往,還以老公、老婆互稱。
但小莉反駁證稱,自己沒有睡眠的問題,也沒跟陳男要安眠藥吃,自己在暈眩、昏睡之際,有感覺到被性侵,而互稱老公、老婆都是陳男自己亂叫的,兩人並沒有交往。
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據小莉的驗傷報告,確認體內的確含有安眠藥成分,認定陳男是趁機下藥,而他所辯稱的性無能無法勃起,法官則認為陳男雖有性功能障礙,但小莉下體卻都有驗出陳男的精子反應,也認定陳男犯行明確,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徒刑7年4月。
陳男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檢方將通知他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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