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林姓男子與屏東縣潮州鎮一家彩券行發生糾紛,搭乘蘇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停放該彩券行門口,朝內射擊4槍,其中2槍未擊發,其中1槍貫穿鐵捲門,嚇壞櫃檯店員,屏東地方法院分別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分別判處林男兩個5年6個月徒刑徒刑,併科罰款金8萬元,依槍砲罪判處蘇男4年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林男車內朝彩券行開槍 。(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該彩券行有糾紛,年6月15日搭乘蘇男駕駛自小客車前往該彩券行門口;林男無視往來民眾安全,隔著馬路朝店內連開4槍,其中2槍未擊發,一槍貫穿彩券行鐵捲門,所幸未傷及無辜,卻嚇壞彩券行內的店員。
潮州警方獲報調閱監視系統,兩人犯案車輛外觀顏色改漆及更換車牌,經1個多月追查,循線逮獲兩人,移送法辦。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槍礟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別判處林男各5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蘇男共同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4年,併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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