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東成醬油有限公司」涉及向其他大廠購買基底醬油,調味後貼標販售涉欺騙消費者一事,台南市衛生局等單位至製造場所展開調查。(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關「東成醬油有限公司」涉及向其他大廠購買基底醬油,調味後貼標販售涉欺騙消費者一事,台南市衛生局獲悉後,會同政風單位、台南市消保官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人員,隨即至製造場所展開調查。
衛生局指出,本案自其他大廠購買的基底醬油,使用於所販售的何種產品,因原料批次及產品眾多,目前仍在釐清中,後續將針對疑似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確認宣稱釀造醬油之標示是否符合規定,倘有涉及標示不實或攙偽假冒部分,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者,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七、攙偽或假冒。……。」違反者,依同法第49條移請司法單位偵辦。
衛生局強調,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安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