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梅欽遭控貪污,獲無罪確定。(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遭檢方查出在2012到2018在職期間,以無摺存款、現金等方式,在自己與妻子的帳戶內存款,不明財產高達1500萬餘元,檢方因此對他提起公訴。陳梅欽一二審均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確定。
陳梅欽現年60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他原本為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為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陳梅欽,當年被認為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
不過他19年前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最後他被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並於2006年復職。2018年間他又爆發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吃人妻的事件,不僅如此,也被查出他將女方帶進辦公室幽會。陳梅欽得知將被議處後,火速辭去法官職務,轉任律師。
但檢方又查出,陳梅欽在2012到2018年間,在自己與妻子的帳戶中出現多筆不明資金,總計高達1518萬餘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梅欽主張,自己當時年薪320萬元,再加上租金收入,以及每個月由兄長匯款10萬元的照顧父親費用,加總起來也差不多是這個數字,並非財產來源不明。一二審法院均採信,判決無罪。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梅欽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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