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0歲陳姓女騎士大同區台北橋機車道第2車道行駛時,突切換到左車道,導致李姓男騎士人車倒地身亡。(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別當三寶!20歲陳姓女騎士行經北市大同區台北橋機車道,未禮讓直行車貿然變換車道,導致李姓騎士人車倒地身亡。法院審理時,考量陳女願以250萬和解,痛失親人的李家人表示接受並原諒,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
去年5月25日上午,陳女騎乘機車沿台北橋機車道第2車道由西向東方向行駛,靠近第28號燈桿前,卻未注意車前狀況及2車併行間隔,卻突變換車道,不慎碰撞同向左前方李姓騎士,李當場人車倒地,經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因顱內出血、呼吸衰竭死亡。
警詢、偵查時陳女坦承犯行,檢警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等,依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同時認她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陳女騎乘機車竟疏未注意讓直行車先行即貿然變換車道,導致李男死亡,考量她與李家人達成調解允諾賠償250萬元,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以啟自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