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限制二次元創作惹怒網友 衛福部明研商「避免未審先判」

▲衛福部。(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明開會研商二次元創作受兒少剝削限制適切性。(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二次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限制適切性引論戰,衛福部明天將召開疑義會議,預計聚焦法理是否違憲或擴張解釋、認定標準及通知下架程序等3面向,廣邀民團與相關部會交鋒。

時間轉回到去年12月中,有平台介紹日本成人遊戲內容,PTT貼文轉載相關網址內容,其中的幼態虛擬人物圖片有類似性交跟性相關行為,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通知平台下架內容,引發網友炸鍋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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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為此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連署,認為目前無數據支持佐證虛擬創作為兒少性剝削的主要誘發或促使因素,執法過當恐浪費社會資源又無法有效解決兒少性剝削問題。

正反論戰掀起波瀾,衛生福利部將於3月21日召開研商二次元創作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疑義會議,討論相關適切性與認定標準,與會者涵蓋創作團體、兒少組織、專家學者、網路平台業者、法務部及文化部等。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告訴中央社記者,預計聚焦3個方向,首先是法理上是否違憲或擴張解釋;其次為認定兒少的標準;第3個部分則鎖定要不要調整通知下架程序,避免未審先判疑慮。

這次主要引發爭議法條「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是在民國112年1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中。

張秀鴛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身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自從84年實施以來,就已把圖畫納入其中,去年配合增修性暴力防治4法才調整文字,本質上還是在表達禁止兒少性交猥褻相關圖畫,且刑法中的猥褻罪定義清楚、行之有年;此外,在兒少性剝削條例中訂有相關罰則,這部分都沒有調整。

「現在比較大的問題在於兒少認定困難。」張秀鴛說,儘管事實上並不是用「看起來像」為標準,重點在於是否以未滿18歲的孩子為主角,且劇情同時涉及性交猥褻,因創作團體提出人物設定如千年老妖等意見,標準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不過,她強調目前還不到修法階段,只是前期溝通,判定上就是回到具體個案討論,不是看眼睛、身體等因素,認定標準應該朝這方向討論,尤其考慮到將來也可能有其他創作表現方式,原則很清楚就是回到內容,不是幾次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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