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順(化名)與小偉(化名)同謀,在2022年11月間假扮成債權人,成功騙走小偉阿嬤80萬元;後來他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提到詐欺事件的情節,阿嬤才知道上當了。雖然阿順堅稱沒有分到錢,但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仍判他應賠償阿嬤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順配合小偉演戲,騙走小偉阿嬤80萬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順和小偉為了向阿嬤騙錢,2022年11月間由阿順假扮債權人,以小偉欠錢為由,要求阿嬤配合拿出80萬元解決問題;阿嬤信以為真,真的拿出80萬元幫助孫子還債,後來阿順涉及另一起刑事案件,並在法院審理時提到和小偉共謀詐欺阿嬤的事情,阿嬤這才知道被騙了,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
阿順辯稱,他在刑案中講的都沒有錯,是小偉要求配合演一齣戲,由他扮演債權人陪同去阿嬤家,「我都沒有講話,都是小偉在講,小偉拿錢的時候我在旁邊,我沒有拿到錢,小偉也沒有分我。」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順雖然全程沒有說話,事後也沒有分到錢,但他配合扮演債權人詐騙阿嬤是事實,有沒有拿到錢是他與小偉之間的分配問題,他仍是與小偉共同詐騙阿嬤的行為人,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並裁定應賠償阿嬤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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