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出養童受虐再發生 衛福部拋三面向、11改善作為

▲▼一歲男童凱凱遭虐致死震撼全台,社工的專業遭到嚴重質疑。20日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及各縣市社工職業工會...等前往衛福部表達第一線工作者的心聲,強調社會安全網並應該變成社工安全網。(圖/記者湯興漢攝)

▲一歲男童凱凱遭虐致死震撼全台。(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衛福部21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出養童受虐事件辦理情形及策進作為」。衛福部表示,本案被虐童原本已經被接入社安網,卻仍發生憾事,顯見在制度設計規劃或落實執行上仍有待加強,將透過中央地方與民間攜手合作,一起解決實務面、制度面、法制面,落實所提各項精進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衛福部提出「實務面」、「制度面」及「法制面」三面向之精進作為:

第一、「實務面」部分:1、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之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並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2、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並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3、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之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之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4、增加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

第二、「制度面」部分:1、出養必要性評估由地方政府辦理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的安置照顧服務。2、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3、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4、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5、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之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

第三、「法制面」部分:1、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2、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之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之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之處罰強度。

社會安全網絡中的家庭面臨議題多元複雜,非單一制度、服務體系就能解決,社工人員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此次事件對社工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持續共同努力保障並協助社工,也請各網絡單位一起肯定與支持社工專業。

衛福部表示,將儘快邀集地方政府及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討論執行細節,並完成相關行政流程,期使網絡更綿密,不漏接任何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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