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買檳榔時偷摸檳榔西施胸部,被苗栗地院判拘役55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廖姓男子去買檳榔時,見檳榔西施琪琪(化名)頗有姿色,竟色問「妳今天裡面有沒有穿」,還用兩隻手指夾住鈔票,用其他手指滑過琪琪胸部,讓琪琪怒告他性騷擾。苗栗地院審理,認為廖男犯行屬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於去年4月12日下午5點多時,到一家檳榔攤買檳榔,竟趁付錢給檳榔西施琪琪的時候,用拇指和食指夾住鈔票,將手伸向琪琪胸部,用剩餘3指由上往下觸摸琪琪胸部,琪琪隨後上警局控訴他性騷擾。
全案審理時,廖男辯稱沒碰到琪琪胸部。不過琪琪證稱,那天廖男來買檳榔,還問她「妳今天裡面有沒有穿」,她回「廢話當然有」,廖男就突然用手摸她胸部,她隨即用手遮擋喊「不要亂摸」。
法官檢視檳榔攤監視器畫面,認為當時情景和琪琪描述一致,而廖男給錢的手法,與一般人會把錢放在對方手中不同,可見是故意觸碰琪琪的胸部,審酌廖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能和琪琪調解,依他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的行為,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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