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許姓男子性侵13歲小女友,還逼她拍裸照借錢、性交易賺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現年26歲的許姓男子結婚3次,和每一任老婆都生下1個小孩,還在2021年和13歲少女小美(化名)同居,以每次5千元為代價,強逼她和男網友性交易,或自拍裸照借貸金錢,只要小美不從,許男就毆打到她同意。全案經南投地院審理,許男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1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於2021年9月底,透過IG認識國中少女小美並交往,隔月許男就在小美住處房間對她硬上得逞,同年12月兩人同居,許男更是動輒打罵小美,導致小美不敢拒絕,被許男性侵得逞。因許男從事務農,2022年3月22日他帶小美前往祖父家,又在晚間7時毆打小美,導致她頭部撞到椅子而暈倒,晚上許男又強迫小美口交,見小美不從,許男就徒手抓她頭髮撞床具,再性侵得逞。
不只如此,許男因缺錢花用,竟強逼小美接客賺錢,於2022年2、3月間3度間拿著小美的手機上交友軟體,以5千元價格和男網友談妥性交易,小美因害怕被打而赴約,被男網友載到摩鐵性交,其中一次小美當面對男網友表示不願意,被許男得知後又打了小美一頓,讓她只好傳訊懇求男網友回來完成性交易。
許男又逼小美拍裸照,以提供裸照的方式向他人借錢,並以陳姓男子指定姿勢像是「當然是越騷越好」、「下面的也要露」、「那不然,妳試試看 像自慰的動作,拍拍看」,脅迫小美自拍借錢。而後許男惡行遭小美母親發現,報警處理。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許男對小美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犯後雖坦承犯行,和小美以60萬達成調解,但迄今一毛錢都沒賠,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1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另接收小花的陳姓男子則依犯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另2名和小美性交易的男子也被判6到10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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