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性交13歲少女」還找眾人約砲 法官1原因不撤緩刑

▲桃園市吳姓男子前年1月間邀約女友至台北遊玩,晚間趁借宿桃園友人住處時,強扣手機不讓與家人連絡,還趁機硬上性侵得逞,後來因細故與友人持棍棒毆打女友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台中林姓軍人約砲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軍人跟13歲少女「約砲」,被判刑1年半、緩刑3年,台中地檢署同時發「預防再犯命令」。但軍人簽收後仍持續約砲被查獲,檢方聲請撤銷緩刑,但法官卻意外駁回,讓這位軍人仍可繼續在外約砲少女。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21年林姓軍人,在網路結交13歲少女並發生關係,台中地院判刑1年半、緩刑3年,台中地檢署觀護人要求林男簽署「預防再犯命令」具結書,在緩刑期間必須遵守禁止邀約未成年、禁止與少女、兒童有性接觸。

但林男管不住小頭,簽署禁令後半年又再約砲少女,台中地檢署聲請撤銷緩刑,豈料台中地院法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表示目前只是移送,未來是否起訴、有罪還不明朗,先予以駁回。林男目前仍可以繼續在外約砲少女。檢方則認為法官見解有待商榷,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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