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宣布,自3月25日起開始,將進行為期一周的機動測速照相執法專案,在135處抓超速。(圖/警方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的危險性不容忽視!台中市警局宣布,明(25)日起到31日止,將進行為期一週全市同步執行「機動測速照相執法」專案勤務,鎖定台中市易超速違規及肇事熱點計135處路段,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科技設備抓超速,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表示,相關執法路段也在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上公布,且執行測速照相的地點前,也會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提醒並警示來往用路人應予減速行駛。
▲警方表示,測速地點前也會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圖/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根據112年新修正交通法規新制,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過路段規定速限60公里降低為40公里,同時從原先最高2萬4000元罰款提高至3萬6000元,且新修記點制度超過路段規定速限40公里記1點,超過路段規定速限40公里以上,屬危險駕車記3點,罰責加重。
此外,警察局也分析,台中市今年1至3月死亡交通事故中,有30%與超速有關,顯見超速駕駛多造成嚴重車禍,且研究發現行車速度若下降,事故致死率也將大幅降低。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取締只是手段,目的是讓市民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生命財產,大家一起來打造用路安全環境,希望以速度管理概念,降低行車速度,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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