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蔣萬安轉移焦點 黃珊珊:應解除郝龍斌簽的原始合約

▲▼民眾黨團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圖/記者李毓康攝)

▲黃珊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針對台智光監視器案,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上任市長柯文哲所簽訂的2200元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時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蔣市府應先說清楚為何配合議會全用3M費率,讓預算從4.6億暴增到5.5億,現在只是想轉移焦點罷了,應該要解除郝龍斌簽的原始合約才對。

蔣萬安25日表示,「我已要求法務局相關單位,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所簽訂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至於解除合約有無討論過解約金?蔣萬安僅說,法務局、資訊局等相關單位會即刻進行解約作業。

黃珊珊說,台北市政府在郝龍斌時代簽下台智光25年長約,並且享有優先權, 台北市政府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所以只能一年一約。

黃珊珊指出, 民國106、107、108年沒有 3M需求,到109年才議價3M為2280元,110年又再議價3M調降為 2200元,就是這樣來的,而北市府又說已經議價為2100元,113年北市府當然可以繼續議價,根本沒有解除106年柯市府合約的問題,而109年議價,當時2M月租1680元、4M月租3040元,所以3M議價2280元,應屬合理。

黃珊珊表示,106的合約當年度就執行完畢,根本沒有解不解約的問題,這個案件從來就不是費率問題,因為相同的費率,隔年蔣市府編的預算整整高出9千萬,才是問題,因為蔣市府顯然完全配合議會要求全部都改採3M,完全無視柯市府的警告、更沒有盡責把關,更讓人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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