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家屬在店中哭訴。(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山東泰安一家長3月24日發布影片稱,女兒從一家文體店偷拿幾張卡片,被店主私下偷偷拍照錄影片,扣留訓斥20分鐘,女兒回家後跳樓自殺身亡。
據《津雲》報導,影片中,女孩家屬哭訴,「你還我女兒,孩子偷東西你可以找我們大人。」
發布者稱,店家和女孩家人有微信和電話,互相都認識,但店主私自錄影片扣留女孩訓斥了近20分鐘。
據海南廣播電視總台報導,25日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已經立案調查,成立了工作組,已經在處理了,後續調查結果會發布情況說明。知情人透露,孩子母親情緒崩潰到昏迷。
那女孩跳樓與店家行為在法律上是否構成因果關係?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易旭表示,在法律上,要證明因果關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自殺通常涉及多個因素,包括個人的心理狀況、家庭環境、社會壓力等。在這個案例中,雖然店家的行為可能對孩子心理造成了影響,但要證明這是導致孩子自殺的直接原因,或許面臨較大的困難。
他直言,至於店家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取決於具體的法律規定和案件調查結果。如果店家的行為確實存在不當之處,比如侵犯了孩子的隱私權、人格尊嚴等,那麼他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比如賠償精神損失等。如果店家的行為構成犯罪,比如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等,那麼他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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