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費率審查會議記錄 李正皓抓4疑點:說明柯市府面對台智光多無能

▲▼柯文哲 記者會 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柯文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台智光案各界關注,名嘴李正皓揭露台北市府110年度費率審查委員會的會議紀錄,直言有4個荒唐之處,包括40分鐘就散會、審查7、80項決議沒有任何出席委員的發言紀錄、無一級主管出席、會議主席改由副秘書長當任,還抓學者背書,「光是這份會議紀錄,就可以說明柯文哲市府時代面對台智光有多無能。」

李正皓在主持的《新台派上線》揭露「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 110年度電路服務費率審查委員會會議紀錄」,認為這是史上最誇張的費率審查會議,看到柯文哲時代的市政府有多荒唐。

首先,李正皓指出,該會9點開會,9點40散會,而在40分鐘內的會議竟然照案通過了7、80項決議,但沒有任何出席委員的發言紀錄。

第三,李正皓表示,該會沒有一級主管敢出席,全部都是股長、組長、專委、副主任,最後為了甩鍋,會議結論竟然建議之後的審會會議主席改由副秘書長當任,並建議資訊局邀請專家學者參與費率審查會。

國民黨籍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收受警用監視器業者台智光賄賂,遭羈押禁見,引發關注。該案橫跨郝龍斌、柯文哲、蔣萬安三任台北市長,而目前的幾項最大爭議發生在柯、蔣市府時期。柯文哲陣營質疑郝龍斌時代與台智光簽約一簽就25年、且柯任內編的預算是4.6億,隔年換蔣萬安上來時,多了9000萬,送到議會的預算是5.5億。

對此,蔣萬安陣營回應,郝龍斌跟台智光簽的25年是BOT案,不是租用契約。郝市府的簽約內容是台智光先出資幫市府布建光纖網路系統,政府是零出資,而當時契約第八條第六點內容是,市府各機關優先租用這套網路傳輸系統,「並不是必須租用」。

至於預算,則是在柯文哲編列2023年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預算才會編4.6億,但留給蔣市府因覆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所以依照柯簽的專案子約2200元,加上今年增加的量,當然就要編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更反控柯文哲當初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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