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議員曾振炎詐領助理費案定讞,將發監執行。(圖/資料照片)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經3度當選南投縣議員的曾振炎,先前因涉及賄選案件,閃辭議員。不過他遭檢方指控犯下詐領助理費案件,最高法院審理後,26日採信更審見解,將他判刑7年6月定讞。曾振炎將於28日到案執行,檢方也啟動防逃機制。
曾振炎於2014年起就擔任南投縣第一選區的議員,連續3屆連任成功。不過本屆參選時就爆發賄選案件,雖然順利連任成功,但也因此遭提出民刑事相關訴訟。其中刑事賄選案件2023年初宣判,曾振炎眼見情勢不利,宣判前夕閃辭議員;之後刑案果然判刑2年6月。另外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也判他敗訴確定,最後他的議員席次改由落選頭遞補。
至於這起詐領助理費案件,是他2014年擔任縣議員後,就與妻子侯月嫦合謀,聘用一名公費助理,但卻另外以3名親友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用達199萬餘元。檢方查證屬實,2018年間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認定有罪,但也認為情堪憫恕,依法減刑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但更一審則不買帳,認為即便曾振炎積極服務選民,但此乃議員工作,不可因此以助理費用抵帳,故此不予減刑,改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但犯罪所得改認定為99萬餘元;此外侯女也改判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曾振炎夫婦均遭判刑定讞。檢方已經通知曾振炎28日到案執行,另外檢方也啟動防逃機制,避免曾氏夫婦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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