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侵國中姪女!30多歲處男自曝「不敢買春」求緩刑 法官打臉

▲▼ 女學生,女孩,女生,制服。(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台中男子求偶受挫,竟轉而性侵國中姪女。(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男子阿雄(化名)因30幾歲都交不到女友,竟找還在念國中的姪女小安(化名)洩慾,一審被法院判5年徒刑。阿雄上訴並坦承犯行,自曝「我沒有讀完國中」、「我170公分,90公斤,我沒有在運動」、「沒有女生要跟我聊天」、「我也沒有買春過,我不敢」,希望能得到緩刑,不過法官認為這些都不是性侵幼女的藉口,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改處4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雄的堂姊常帶女兒小安來家中拜訪,小安喊阿雄「舅舅」,阿雄也從小就對小安疼愛有加。不料阿雄卻在小安國中時伸出魔爪,邀約她進房間坐在床上,不顧小安拍打拒絕,強行親吻、摸胸,指侵得逞。導致小安升上高中後,出現在半夜驚醒及自殘的狀況,經母親帶她去精神科求診,小安才向母親坦承「自己心中有一個結」,吐露曾遭舅舅性侵。

全案曝光後,一審阿雄否認犯罪,遭法官判5年徒刑,阿雄隨即上訴並改口認罪,自曝「我沒有交過女朋友,我的工作環境沒有女性,我用交友軟體被騙,後來就刪除了,我下班都在房間打遊戲,也沒有人介紹女性給我,我也沒有買春過,我不敢。本案我一時衝動。」

阿雄又說「我從小沒有人疼愛,我媽媽在我6、7歲時離婚後就很少往來」、「我沒有讀完國中,讀書沒有人教、沒有人管,連三餐都有問題了」、「我曾使用交友軟體,人家不想要跟我聊天,沒有女生要跟我聊天,後來就卸載了」、「我170公分,90公斤,我沒有在運動,下班就躲在房間。」,並表示他知道錯了,希望法官能同情他給予緩刑。

阿雄的律師也大打悲情牌,指阿雄的媽媽很早就不在了,爸爸也罹癌需要他照顧,小安母女倆則每次都一起來開庭、一起去吃飯,庭外等候時都是很開心的在聊天,希望法官能斟酌這個事實,給阿雄大幅減刑,另請求鑑定阿雄智能是否顯然低於一般人。

法官認為,阿雄並非因精神疾病驅使才去性侵,而是因為智能低、經濟條件不佳、不善與女生聊天、生活封閉等種種因素下,到30多歲仍未交往過女朋友,即便如此他因與異性交往的困境,就對幼女發洩性慾,並不足引起同情,儘管小安母女選擇原諒阿雄且不求償,仍依3個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以及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改判4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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