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司車潮 。(圖/翻攝自高速公路1968)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823萬輛車主注意!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稅款估計661億元,呼籲納稅義務人記得繳錢。
賦稅署說明,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民眾也可以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為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去年7月1日起,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服務,納稅義務人得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之全部車輛進行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籍為限,已申請歸戶之車輛車籍如無移轉管轄,不必每年申請。
民眾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歸戶,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有營業用車輛的車主,可於今年7月31日前申請,今年10月開徵的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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