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已為人父的阿豪(化名)與另外2名男子聯手,從2020年9月至同年12月為止,上網搜尋民眾上傳到網路的中獎發票相片,再透過兌獎APP掃描領獎,總計詐達得6600元。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阿豪有期徒刑1年。
▲阿豪等人專門鎖定被上傳到網路的中獎發票相片。(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與A男(另案通緝中)、B男(身分不詳)都知道現在可以透過統一發票兌獎應用程式,掃描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若有中獎,獎金就會自動轉入綁定的金融帳戶,不需要持實體發票進行兌獎,於是3人分工合作,上網搜尋他人上傳的中獎發票相片,並透過兌獎APP掃描領獎。
阿豪等人從2020年9月至同年12月為止,利用上述手段鎖定中獎發票的相片,成功冒領21張中獎發票,總計詐得6600元。後來事情露餡,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隨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豪正值青壯年,仍有工作能力可以賺錢,卻意圖不勞而獲,冒領他人的中獎發票,造成無辜民眾財產受損,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過去有毒品前科,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阿豪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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