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農場何姓負責人指派陳姓員工前往拆除屋頂塑膠浪板,豈料陳員卻墜落溪谷,搶救2天身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陽明山知名農場何姓負責人,指派陳姓員工前往菜園區鄰近溪谷的建物拆除屋頂塑膠浪板,但期間卻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導致陳員失足從2米高處墜落溪谷,當場撞及地面頭部重創,經送醫搶救2天仍身亡,痛失父親的陳子提起告訴。士林地檢署考量雙方和解,依過失致死罪予以何男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指出,2023年7月4日,何姓負責人指派陳姓員工拆除農場菜園區鄰近溪谷的建物屋頂塑膠浪版,該屋頂離地最高約2.52公尺、最低約2.21公尺,但何卻未採取防止其墜落措施,也沒讓陳員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導致陳拆除時,失足墜落溪谷。
其他員工見狀立刻呼叫119,經送醫搶救,同年月6日仍因顱內出血,不幸身亡,痛失父親的兒子決定提告。
偵查時,何男坦承不諱,檢經證人供述、北市勞動處函文、醫院診斷書等,認何涉犯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審酌他無前科,與死者家屬成立和解並履行完畢,家屬也同意緩起訴處分,顯有寬諒之意,偵結後予以何緩起訴1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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