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待出養童佔全國3成 綠委籲檢討管理辦法

▲▼立法委員林月琴、郭昱晴、吳沛憶委員共同辦理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林月琴臉書)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中)、郭昱晴(左)、吳沛憶(右)今天共同記者會。(圖/翻攝自林月琴臉書)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出身自社工界的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8日)表示,目前全國待出養安置兒童有430位,其中約有3成為兒福聯盟待出養者,然而,現行工作指引並無出養前的安置期檢核機制,例如兒盟在2019年、2020年都有不良紀錄,為何2021年仍許可兒盟繼續收出養服務?呼籲衛福部檢討「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避免有更多兒童面臨危險。

林月琴今天上午與同黨立委郭昱晴、吳沛憶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出養童遭虐死事件,提出「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法規不足之處,呼籲衛福部與教育部應釐清權責問題,衛福部更須儘速修正該管理辦法。

林月琴會中指出,目前全國待出養安置兒童有430位,兒虐致死事件爆發後,兒盟待出養童安置仍有123人,於430位中占比約3成,此外,在目前430位兒童中,新北市就有93位佔比第一,請問地方政府是否有去確認孩子的狀況及安置合宜性?

林月琴說明,目前衛福部訂有「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兒童及少年親屬安置服務工作指引」,但針對出養前的安置期並無檢核機制,從引發社會關注的「凱凱案」來看,安置期的費用由兒盟承擔,但若都交由市場機制來決定的話,恐會落入「省錢優先、保母品質其次」的狀況,如何把關照顧品質?

林月琴另外指出,現行「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兒盟若要承辦收出養服務,需要經過教育部同意,並滿足「最近一次財團法人評鑑結果要甲等或80分以上」的條件,然而,「收出養管理辦法」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恐有權責不清的疑慮;且兒盟2019年、2020年都有不良紀錄,為何2021年仍許可兒盟繼續收出養服務?

郭昱晴補充,根據「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設有監察人者,應併附前一年度監察報告書,但兒盟監察人從2021年就消失,內控機制形同虛設,教育部也未依法落實備查;另依照《財團法人法》規定,董事、監察人、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行迴避,若違反該條文,教育部、衛福部除按次處罰外,得解除其董事、監察人職務。

吳沛憶表示,出養和出養前的安置都涉及地方政府,但在凱凱的個案裡可以看到:台北市政府對小孩袖手旁觀,覺得自己的責任只要管保母。她呼籲,未來地方政府應該要參與出養的過程,出養前的安置更應該循法律程序進行評估,而非由團體任意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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