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名嘴朱學恒被控2度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涉犯強制猥褻罪,台北地院今(29日)判朱1年2月徒刑,刑度不輕,主因是法官認為,朱使用強暴手段犯案,偵審期間還透過網路帶風向指鍾是「政治打手」。
▲名嘴朱學恒不服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發表聲明指稱失望心寒。(圖/記者黃哲民攝)
《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的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查詢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統計2007年到2016年近1千筆判決資料顯示,最低判刑3月、最重只有1件判刑4年8月,絕大多數介於6月到1年徒刑、件數達850筆,朱學恒本案刑度明顯不輕。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右)因遭名嘴朱學恒猥褻案,和丈夫陳布朗(左)出庭應戰。(圖/記者黃哲民攝)
合議庭判決理由指出,鍾沛君偵審指訴一致,並有證人陳述鍾沛君描述受害經過時的情緒反應與所受影響為證,加上切結書、對話錄音與簡訊等紀錄,認定朱確有接續以強暴方式對鍾猥褻行為。
法官認為,朱學恒雖辯稱事發時因酒醉斷片無記憶,自稱審判外的自白是「遭誤導、屬於虛偽自白」,且餐會當時的時間、空間毫無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但朱案發返家旋即傳訊鍾沛君,顯見雖有飲酒仍意識清楚,加上朱在偵查中的供述,也並非全無記憶,辯稱「酒醉斷片」不可採信。
此外,朱學恒是自行書寫簡訊及切結書自白認錯,證人陳菁徽也沒有傳遞足以誤導朱的紙條,且依相關證人證述內容、行程記錄及現場照片等證據,均呈現朱有充足時間及空間對鍾強制猥褻,朱雖辯稱鍾當場沒呼救反應,「然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鍾沛君身上,指摘鍾的指證不實。
▲名嘴朱學恒於強吻案審理期間僅停步受訪1次,其餘都漠然不發一語。(圖/記者黃哲民攝)
最重要的是,法官認定朱學恒身為知名翻譯家與網路直播主,本案不僅採用強暴手段,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更在偵、審期間利用經營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藉此自稱遭「政治迫害」。
法官認為朱學恒犯後連串舉動,致使鍾沛君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以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朱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的態度,應予嚴懲。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在強吻案一審辯論終結後受訪,遺憾朱學恒仍不認罪道歉,但她「相信總有一天會天亮!」(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去年(2023年)6月8日,鍾沛君在臉書po文揭露前年(2022年)8月6日,和朱學恒與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菁徽吃晚餐,遭朱酒後趁陳離座獨處空檔,無預警強吻她還揚言「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她呆坐原位、「千百個問號在腦中翻騰」,不料朱竟又走來,肆無忌憚再次強吻她。
鍾沛君並公布朱學恒事後用手機打字切結書道歉內容,包括「因飲酒行為失控,未經同意,違背鍾沛君之意願及信任主動摟抱及親吻當事人鍾沛君」、「日後也將盡一切可能遠離當事人鍾沛君及其親屬,避免造成任何騷擾。以上承諾若有任何違背,願意接受最嚴厲之處罰」等語,但朱後來被要求提供的手寫切結書紙本,卻刻意漏掉「主動摟抱及親吻」等關鍵字句。
朱學恒開直播道歉,自稱前年事發時喝醉斷片,完全記不得,但辯解無法平息眾怒,朱擋不住圍剿聲浪,宣布取消所有直播與通告、無限期停止公眾活動避風頭,接著卻出招向檢方「告發自己」,涉嫌「2023年6月8日鍾於Facebook所披露之事件」,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朱本案對鍾壓肩強吻,已非偷襲式的性騷擾,去年10月起訴朱涉犯法定刑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追訴權時效為20年的強制猥褻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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