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六咬狗段山坡地2021年1月遭人舉報,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啟盟以「農業經營」名義違法濫墾,張啟盟及妻子遭判刑。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斗六市咬狗段山坡地2021年1月遭人舉報,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啟盟以「農業經營」名義違法濫墾,經林務局鑑界確認該地涉竊占國土。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水土保持規定致生水土流失罪,判張啟盟及其陳姓妻子各有期徒刑6月。
判決書指出,張啟盟2018年1月3日向雲林縣政府申請咬狗段土地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經雲林縣政府於2018年3月30日核准,內容有農業整坡作業1.9873公頃,整地作業僅為移除既有竹及雜木等之植物,並未核定修築農路、施工便道、平台或任何挖填土方行為。
▲遭舉發濫墾的咬狗段山坡地因豪大雨遭沖刷,立委蘇治芬當時獲村民檢舉會同水保局、林務局會勘,發現該坡地土石大量流失影響道路和溪流安全。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妻經他人同意,以咬狗段土地之水土保持義務人名義,於2018年11月28日向雲林縣政府申報,經雲林縣政府於2018年12月26日核准,內容為農業整坡作業1.9874公頃,開挖整地面積394.2平方公尺,挖、填方總合363.6立方公尺,整地作業僅為移除既有竹及雜木等之植物,未核定修築農路、施工便道及平台行為。
張啟盟夫妻均知悉水土保持義務人於山坡地從事農地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整坡作業或開挖整地等,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但2人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於2019年間之某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僱工在咬狗段10筆土地開挖整地、改變地形、闢建便道,共違規面積共約6750平方公尺,導致土石流失、崩落、淤積至相鄰土地,且致土石沖刷、淤積至道路等情形,而生水土流失之結果。
▲2018年航照圖與2020年衛星航照對比。(圖/立法委員蘇治芬辦公室提供)
張啟盟夫妻坦承犯行,且於水保書失效後,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在10筆土地開挖整地、改變地形、闢建便道、平台等違法開發並導致水土流失,依違反水土保持規定致生水土流失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2萬元、10萬元。可上訴。
至於檢察官雖然主張被告2人涉在國有土地擅自違法開發的情形,但依照檢察官提出的證據,法院認為並不能排除有部分可能是因為2人開發自己的土地,導致土石崩落到鄰地;有部分則可能因為地界不清楚,2人並沒有越界開發的故意,基於罪疑惟輕原則,法院無法認定2人這部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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