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員工約砲偷拍!存「花冊」檔案夾 還硬上躁鬱女...這下慘了

▲桃園市吳姓男子前年1月間邀約女友至台北遊玩,晚間趁借宿桃園友人住處時,強扣手機不讓與家人連絡,還趁機硬上性侵得逞,後來因細故與友人持棍棒毆打女友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楊姓消防局員工涉對女網友偷拍及強制姓侵,桃園檢方提起公訴2罪併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一名楊姓員工,不僅透過交友軟體約砲女網友,還偷拍視性愛過程,並存在辦公室電腦、名為「花冊」的資料夾裡;他於今年前往另一名女網友住處時,不管對方因為躁鬰症發作全身無力及適逢生理期,仍強行性交得逞。2名女子報警後,桃園檢方偵結將楊男提起公訴,分別求處3年以下及7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已婚的楊姓男子(40歲),任職於消防局秘書室,去年6月至7月間,利用交友軟體約一名女子到中壢某商務旅館發生性行為,在性行為過程中,楊男未經對方同意,就以手機竊錄2部女子裸露全身影片部,還存在辦公處電腦中名、名為「花冊」的資料夾。

另一方面,楊男於今年2月21日1時許,再透過交友軟體以暱稱「阿當~」為名,結識台北市一名女子後相約見面,同日4時許,楊男開著妻子的車至女子住處後,明知女子因躁鬱症等病情發作,方服用完藥物,而處於全身無力之狀態,女子雖告知楊男生理期而無意進行性行為,竟違反女子意願,以身體壓制對方,強暴方式強制性交1次。

2名女子提告後,雖然楊男否認犯案,但檢察官認定他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非公開活動罪嫌,及對精神障礙之人,依兩項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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