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頭頭好好打招呼」台大助理教授偷吃同事傳裸照 警官妻怒告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大一名助理教授偷吃同事,被警官妻子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女警官和丈夫長跑8年、結婚5年多,在性生活不順之餘,又發現在台大擔任助理教授的丈夫,竟偷吃同校女助理教授,兩人的LINE中還有的丈夫微笑全裸的照片,小三更傳送「今天沒有跟頭頭好好打招呼」等親密對話,怒將丈夫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判人夫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妻子指控,某天晚間丈夫離開房間曬衣服時,她發現丈夫留在房內的手機不斷震動,她一查看竟有來自「台大○○-○○○(科系與姓名)」的LINE訊息,內容親密喊著「老公」,她震驚下開始瀏覽蒐證,比對台大網站和臉書個人網頁,確認丈夫外遇對象正是同校女助理教授。

妻子表示,她發現兩人多以老公、老婆、寶貝親暱互稱,也多次擁抱、接吻,在兩人LINE之「照片.影片」中,還有多張丈夫微笑著全裸的照片。另外,丈夫還傳送「突然好想跟妳愛愛」、「老婆~桌上的藥記得吃,餓的話有饅頭,冰箱裏…」、「老婆~我也是!想回家滾滾(滾床單)了…」,小三也傳送「今天沒有跟頭頭(即生殖器)好好打招呼」、「想要暖暖的親親抱抱」等語,都顯示兩人已發生關係甚至同居的事實。

妻子認為,當她去年元旦向丈夫攤牌時,丈夫雖不斷道歉,卻反過來指控她選擇加班、沒有陪伴他,又給他太多壓力,且長期拒絕發生親密關係,沒有盡到妻子為丈夫分憂解勞的責任,都讓她覺得丈夫沒有真誠的歉意,讓她更加痛苦,求償70萬元。

全案審理時,丈夫否認和別人同居或有性行為,表示妻子擅自輸入他手機密碼解鎖並翻拍Line訊息,並非以合法手段取得證據。而且妻子擔任警官,一天工時長達12小時以上,節慶或周末更常須值班,即便他有性需求,妻子不是不在家,就是以工作太累拒絕,不但幾乎不做家務,生活開銷也幾乎由他負擔,兩人互動本就越來越少,他只能被迫習慣一個人生活。另他教職年收平均150萬,妻子約100萬,妻子求償過高。

法官認為,當妻子質問「所以你跟○○○外遇的這個決定,你是真心誠意地覺得:對,這樣做就是對的,是嗎?」,人夫回應「我知道不是對的,但是決定是我做的。」可見確實有發生婚外情,判人夫要賠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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