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王姓女飼主帶愛犬在社區電梯口與廖姓鄰居碰面,廖被犬隻嚇到,雙方爆發肢體衝突。(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對許多人來說毛小孩是家人不是寵物!北市士林區1名王姓女飼主帶著愛犬,恰巧與剛步出電梯的廖姓鄰居碰到面,廖疑被狗兒嚇到,隨後與王女爆發肢體衝突,王女氣不過直接揍廖男一拳,致其左眼眶周圍血腫併結膜下出血等傷害,讓他氣得驗傷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將王女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去年8月49歲王姓女子帶著小型愛犬在電梯口與廖姓鄰居碰到面,廖疑因突然被狗狗嚇到,直接在電梯外與王女起爭執,王女更徒手攻擊廖,導致廖男當場額頭流血,雙方也直接鬧上警局。
2人事後都持驗傷證明報警,相互指控被對方徒手攻擊,但監視器當下僅拍到廖男出電梯遇到帶著狗的王女,隨後走出,電梯門關上,就無後續畫面,而廖提出案發時側邊監視器,清楚錄下王女有以腳踢他。
檢警據廖男指訴、驗傷證明單、監視器畫面等,依傷害罪將王姓女飼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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