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45元騙到45萬金飾!神鬼補教女還想「白住1年」 判決出爐

▲桃園市黃姓男子因積欠債務,去年7月間佯稱購金飾進入桃園區某金飾店,以假鈔騙取店員購買價值20萬元金飾後逃離挨告。(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bay,照片與新聞無關)

▲新竹葉姓女子只匯款45元,竟騙走銀樓老闆45萬元的金飾。(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葉姓女子到銀樓買45萬元的金項鍊和金元寶,卻只匯款45元,再截圖網銀的交易畫面,將金額偽造成45萬元。老闆收到匯款畫面以為真的收到錢,當場讓葉女帶走金飾,事後發現遭騙,怒到警局報案。檢警查出葉女以類似手法至少犯下3案,將葉女起訴。新竹地院審理,依犯3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合併處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葉女於去年1月13日前往銀樓挑選金飾,選好總價值為45萬的金項鍊及金元寶後,謊稱要以匯款方式支付,跟楊姓老闆要了他的郵局帳戶,便走出店家,再用網路銀行分別匯出30元、15元共2筆款項到楊男帳戶,接著將交易成功的畫面截圖,將圖片上的匯款金額改成30萬元、15萬元,再將圖片以LINE傳給楊男,讓楊男以為自己真的收到45萬,將金項鍊和金元寶交給葉女。

葉女又上「591租屋網站」瀏覽彭姓房東刊載的租屋訊息,於同年3月7日聯絡彭男,表示自己要租房子,且願意在隔天就付清一整年的租金28萬8千元及押金4萬8千元,共33萬6千元。彭男信以為真,當天就和葉女簽好租賃契約,並將房子鑰匙交給她。葉女隨後上網搜尋銀行的空白匯款申請書表格,自行填寫匯款日期、匯款金額33萬6千元等內容,並在自己的存摺明細紀錄上,偽造匯出款項的紀錄,接著將變造後的匯款單、存摺明細照片傳給彭男。不過彭男很快就發現戶頭沒有款項匯入,詢問銀行後發覺受騙,質問葉女後,葉女於同月13日交還房屋。

同時期葉女又欠了曾姓男子40萬元,因不耐曾男不斷催討,也以同樣手法偽造匯款單,匯款單上還多填了10萬元,謊稱已經匯了50萬元到曾男帳戶,謊言也遭曾男識破。

遭葉女詐騙的受害人紛紛前往警局報案,葉女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新竹地院審理,認為葉女犯行屬實,審酌她從事補教業,平均月收3萬,並未賠償銀樓老闆45萬元、房東1周租金5600元的損害等情,依犯3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合併處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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