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大S不滿汪小菲停止支付扶養費後,把4幅畫作搬走,害她無法查封執行剩餘的扶養費債權,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案件一度處分不起訴,經大S再議成功,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2日傳喚大S的母親出庭,協助釐清雙方債務問題。
▲S媽為女兒大S與汪小菲的毀損債權官司到北檢出庭作證。(圖/記者劉昌松攝)
汪小菲和大S分手後的財務糾紛不斷,除了2217餘萬元的扶養費問題外,日前又傳出汪小菲欠了大S上億元,而S媽則擔心自己是汪小菲S Hotel的租約擔保人,怕汪小菲積欠租金,會牽連她惹上官司,對於外界關心,S媽2日在北檢面對媒體採訪,只說:「到時候再說。」
大S和汪小菲2011年結婚,2021年11月12日簽訂離婚協議,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大S要在信義區房子保留獨立房間,供汪小菲來台探視子女時居住之用。
2022年3月,2人再簽了1份補充協議,汪小菲的獨立房間被取消,不能再踏進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汪小菲請司機幫忙把放在房子裡的4幅昂貴畫作,載到S Hotel,後來再轉移存放在私人倉庫中。
小S指控汪小菲涉嫌隱匿畫作,損害她的撫養費債權,但檢察官首度偵查後認為,汪小菲到2023年8月為止,已經支付大S約4511萬餘元,後來大S雖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獲准金額2217餘萬元,但汪小菲的S Hotel公司資本額3億元,相較之下,汪小菲財力充裕。
原承辦檢察官認為,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且汪小菲有請司機幫忙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畫作則不用寄回,顯然主觀上也沒有犯意,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因此處分不起訴。大S對此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命北檢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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