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舅舅性侵後,才發現原來母親多年前也遭舅舅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少女小涵(化名),2016年到2018年間與舅舅阿博(化名)等人同住在外婆家,但阿博竟趁著小涵睡覺或獨處時,4次性侵、猥褻得逞。小涵母親得知後,打電話責備哥哥阿博,這才發現阿博多年前也性侵小涵母親。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博判刑5年10月定讞。
小涵現年21歲,案發時還是未成年的少女,而遭侵犯的4次犯行,大約小涵還就讀國、高中的時候,阿博都是趁著小涵睡著,或是家中僅有2人時犯案,一開始阿博僅有抓捏小涵胸部猥褻得逞,等2018年小涵長大時,阿博更是性侵得逞。
但小涵家庭複雜,小涵的母親還將小涵的妹妹出養給阿博。因此發生這一系列性侵事件後,小涵性格出現明顯改變,變得不喜歡異性,另外也出現自殘行為。
之後母親要求小涵到外婆家居住,小涵怕遭侵犯而拒絕,2人大吵一架,小涵才說出遭舅舅性侵的狀況。母親聞言大怒,立即打電話給舅舅大罵三字經,還問:「你為什麼要對我女兒做這種性侵行為,你都已經對我做了,還要對我女兒做。」但舅舅一言不發。案經檢警調查屬實,檢方針對阿博對小涵性侵猥褻的部分,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阿博判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審理時,小涵還對法官說,最後願意提告的原因,是因為擔心妹妹在舅舅家中,可能也會被舅舅侵犯,因此提告,希望將妹妹帶回家保護,二審審理後也將阿博判刑5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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