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時間沒扣食材? 衛生局:沒規定要全扣「若修法一定遵守」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A1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 台北市長蔣萬安2日宣布,3月24日第一時間採集包括刀、砧板以及現場人員的手部,於4月1日驗出相關跡證有米酵菌酸毒素。針對為何沒有在當下扣留所有食材?衛生局長陳彥元解釋,目前食藥署沒有相關規定,發生食物中毒案時要全部扣走所有食材,但未來若有這樣的作業辦法跟規定,執法單位一定遵守。

▲▼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出席北市府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出席北市府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陳彥元說,多次提到這件事情,在3月24日的確最先去採食餘的食材,但沒有剩下,所以就依照作業流程,把環境生物樣本採集,這是照食藥署的相關作業規定。

同時,也在第一時間,3月30日聽到台大有標準品,就立刻聯繫翁所長能不能幫忙檢驗3月24日採集的樣品,也因為一個標準品剛來需要建立作業流程跟精準度,4月1日的上午終於談好把樣本送過去。1日晚上8點左右,翁所長說有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在第一時間整個晚上都在聯繫檢調,沒有耽擱。

媒體詢問為什麼沒有把業者所有食材全扣走?陳彥元以日前出現食物中毒狀況的壽司店為例,目前食藥署相關規定沒有規範要把所有食材全部扣走,第二,當然也可以未來中央地方與專家學者討論,是否在第一個案件通報後,先把整間店食材扣走,有這樣的作業辦法跟規定,執法單位一定遵守。

陳彥元說,就壽司店的例子來說,當下這家壽司店可能有300種食材、50種成品,如果未來通過辦法所有非食餘食材要全部扣走,在量能上,相信市長會會支持擴編人力,但在第一線執法人員作業上必須要有標準,「要這樣做的話一定配合辦理,但是這可能要經過很強的共識,是不是在食物中毒通報上,立刻就把所有店的食材扣留,未來可以跟中央合作與專家學者檢討是否修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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