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網紅「重讀」陳昱中騎乘大型重機行經北市士林區,慘遭選新北里長失利的張姓男子酒駕撞上並逃逸現場,導致他及其女友人身上多處擦挫等傷,事後陳也發文說「我差點沒命…沒開玩笑」。士林地院日前宣判,依公共危險等3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8日張炳鍾在某餐廳飲用啤酒4瓶後,酒駕行經士林區承德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卻因酒後注意力降低,操控力不佳,直接追撞前方大型重機,致陳姓騎士及許姓後座女乘客全身多處傷,而肇事的張疑因心虛,不管重機就卡在其車頭,竟拖行當場逃跑,還將車丟路邊停車格,攔計程車逃跑,所幸員警攔車逮人,酒測後高達每公升1.09毫克。
▲網紅「重讀」遭酒駕男撞上,全身多處受傷送醫。(圖/民眾提供)
法院審理時,認張肇事後不顧被害人人車倒地,執意駕車逃逸,並拖行其車輛行駛數條街道,嚴重危害公安,實難輕縱,雖願以50萬與告訴人和解,但跟對方要求200萬有差距,故未能達成和解,且陳男也請求從重量刑。
法官依不能安全駕駛,處有期徒刑5月、酒醉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另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則判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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