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強震/經濟部攜手國發會 提供企業200億信用額度助重建

2024年04月4日 15:02

▲▼0403花蓮震災受損最嚴重的天王星大樓傾斜嚴重,拆除團隊加快腳步堆建拆除施作平台,搶中午前開始進行拆除工作。(圖/記者湯興漢攝)

▲0403花蓮震災受損最嚴重的天王星大樓傾斜嚴重。(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台灣昨(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使花蓮地區嚴重受創,為因應0403花蓮震災影響,政府部門協助花蓮地區受災企業取得銀行重建資金,經濟部與國發會討論後,決定依照先前協助地震受災企業模式,由經濟部向花東基金申請20億元保證專款,可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全力協助企業恢復正常營運。

經濟部中企署表示,受災企業凡持有花蓮縣政府或所轄鄉鎮、市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無論大、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業者,皆可申貸。

國發會指出,考量災民經濟財產已遭受損失,國發會與經濟部合作,本案信用保證融資申請將不收取手續費,其相關申請程序、條件及額度等規定,原則上比照2018年0206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辦理,提供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成數一律9成,資本性融資一律10成,並免收保證手續費,申請期限至今年12月底。貸款要點後續將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儘速訂定後提供業者申請。可移送信保基金保證額度如下:

一、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民宿經營等業者
1. 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2. 資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幣500萬元

二、中小企業
1. 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新臺幣2,000萬元
2. 資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幣6,000萬元

三、大企業
1. 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新臺幣8,000萬元
2. 資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幣2億元

本貸款相關資訊核定後將發布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受災企業如有復工營業協處需求,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可提供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企業因受災致財務周轉困難,有銀行貸款協商需求者,亦可向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提出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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