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人妻控夫外遇 靠「手機基地台重疊7天」告倒小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指控,女子小香(化名)明知丈夫已婚,仍與丈夫發生婚外情,甚至疑似產子,憤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小香矢口否認,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她與人夫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高度重疊,其中有7天還是在醫院附近,加上院方的醫療紀錄證據,最終認定兩人確實有「超友誼」的關係,並判她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

▲▼手機,通訊軟體,LINE ,訊息,通知。(圖/記者周宸亘攝)

▲小香否認外遇人夫,兩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卻高度重疊。(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香發生婚外情,甚至疑似產下一名子女,還在醫院陪產,她直到阿姨告知才知曉此事,加上兩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高度重疊,因而懷疑他們有同居的事實,憤而決定對小香提告求償80萬元。

小香則辯稱,她和人夫只是普通朋友,縱使兩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也不能憑此妄自揣測他們曾共同旅遊、同居、陪產等事情,一切都是猜想,毫無根據與可信度;至於陪產一事,是因為她當時無親友陪伴,情急之下才會請人夫幫忙。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調閱小香和人夫的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資料進行比對,發現兩人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有大量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的情況,足跡遍及台中、雲林、南投、彰化、新竹、桃園等地,顯然可以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也足以推認兩人有同居、共同出遊等事情。

此外,法官表示,小香和人夫在2023年2月間有長達7天的時間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在同一個地方,恰好這段時間小香正在附近的醫院待產,院方紀錄也記載當時的「家屬」及「留宿陪伴人」名單中確實有人夫的名字,最終認定她與人夫的確有「超友誼」的行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並判她應賠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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