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有關網路上發布一部藍色自小客車之違規,先跨越「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實線,不可跨越)」並佔用機車停等區停等紅燈之際,又無故鳴按喇叭等4項違規,並對被嚇到而回了一眼的機車騎士,攔車嗆聲「你要怎樣,我叭你了嗎」;桃園中壢警方7日表示將依法舉發。
▲藍色自小客車跨越雙白實線超車未果,再退回原車道。(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於日前接獲檢舉,經警方檢視畫面,該部藍色自小客車係於3月28日19時,先在新生路(往中壢市區方向)上蛇行,後於中央西路一段106號前跨越「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實線,不可跨越)」並佔用機車停等區停等紅燈之際,又無故鳴按喇叭等4項違規。另外,一名機車騎士被藍車突然竄至對面車道再返回本車道而嚇了一跳並回了一眼,卻遭藍車駕駛在下個紅綠燈路口攔下嗆聲「下來講,你要怎樣,我叭你了嗎」。
▲並對機車騎士鳴按喇叭還攔車逼停嗆聲。(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依法舉發如下:1.第41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2.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3.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跨越雙白實線及占用機車停等區)警方呼籲民眾駕車務必遵守號誌及標誌、標線行駛,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更應理性論事,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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