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綽號Godgod的文炯旭,是N號房的創始者,2021年4月8日被判處34年有期徒刑。(圖/達志影像)
● 呂秋遠/律師
我沒有要談個案,但是我想談系統性的偷拍論壇,以及加入會員的那些人。
在南韓,曾經發生過「N號房事件」。所謂的N號房事件,就是指2018年開始,創始者文炯旭,在即時軟體裡開設許多的房間,這些房間裡有各種不同等級的權限設計,播放對於女性的性虐待、性侵害、偷拍等影片,每個聊天室都有三到四個女性受害者。最惡名昭彰的三個房間,就是由綽號博士的趙周彬所經營,受害者高達74人,年紀最小的女孩只有11歲。
這些聊天室裡,可分為三種受害者。第一種以孩子或學生居多。他們會收到不明傳來的訊息,告訴她們有不雅照片流傳在外,可以點進網址去看,但是一旦點入,所有個資都會外流,嫌犯就會要求她們上傳自己的不雅照片,否則就會公布她們的個人資料。
▲ N號房事件的受害者,至今依然活在痛苦中。(圖/記者周亭瑋攝)
第二種仍然是學生,或者缺錢的女孩,嫌犯會以高薪聘用「模特兒」為理由,要求她們點進網址註冊,接著就會要求她們拍攝裸體學狗叫的影片,然後藉由威脅要把影片公布,再勒索她們做更多的猥褻行為上傳。
第三種是不知不覺的受害者,要進入這個房間,必須要有「投名狀」,也就是參加者要偷拍自己的熟人,不論是姊妹或是同事,再把她們的影片或照片上傳,並且要公開發表性騷擾或歧視的言論,通過其他人的考驗,才能觀看別人的影片。
這些人,根據登記的資料,竟然有26萬個瀏覽數,大約有1至2萬名會員。這些人是不是不小心登錄的呢?當然不是,因為他們必須登記個人資料且付費,基本會費從25萬到150萬韓元不等,內容越殘忍低劣,費用就越高,甚至可以獲得被害人的個人資料,親自凌虐施暴。這些事情曝光以後,造成南韓社會非常大的震撼,主嫌雖然已經被逮捕,但是這些影片卻都還在流傳,目前南韓的檢警已經掌握120多名涉案人,逮捕了現年25歲的趙周彬與其他17名嫌犯,趙周彬目前被判處45年有期徒刑,雖然還在上訴中,但未來的餘生應該會在監獄裡度過。
▲ 南韓N號房性剝削案嫌犯趙周彬,目前被判處4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在上訴中。(圖/達志影像)
那麼,加入會員的這2萬人呢?可惜,我不知道他們的結局,但是這些人,一樣可惡。這種人願意付錢去看別人很痛苦的影片,這是什麼樣的扭曲人格?
在這個事件裡,嫌犯的手法主要還是利用女性對於自己不雅照外洩的擔憂,才能成功的讓這麼多女性淪為受害者。就像是談戀愛的時候,男性要女性拍攝性愛畫面、裸照等,作為「愛的紀念」,接著這些畫面在分手的時候,就會拿來當作勒索對方的工具,只要對方不順己意,就直接上傳到色情網站供人觀看。這些手法,都跟性別不平等,女性「貞操」被神聖化、污名化,有密切的關係。不只在南韓,台灣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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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台灣也有許多類似的網站論壇,而且,即使經過掃蕩,到了現在,還能在網路上搜尋到「那個論壇」(我不想提論壇名字),台北地方法院雖然已經對台灣的部分下游經營者判刑,主嫌包括警察跟國小老師,但是不知名的主謀還在美國,網站也還在繼續營運中,最大的討論區,會員竟然有1萬人。
▲ 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迄今尚未落網的主持人老馬在論壇推廣偷拍營利計畫,造成上百名台女身限偷拍風報。(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這些「付錢上車」的會員,包括為數不少的台灣人,有想過這件事情對於被害人帶來的傷痛嗎?如果這麼多台灣人會想「觀賞」別人的傷痛,我們憑什麼覺得自己可以置身事外?這麼多台灣人竟然想看這種傷害人的未成年影片,那麼下次,受害者會不會就是我們自己的妻女姊妹?所以,我真心的呼籲在這次事件後,我們至少可以做到這幾點:
1.不要觀看、轉傳任何自拍、偷拍、性侵等等的照片、影片,無論當時被拍的時候自願與否,流傳出去都是不應該的,而且對被害人的傷害非常大,請不要看,拜託。
2.如果你的伴侶要求你拍攝任何性愛或裸體的照片或影片,請勇敢拒絕。可以自己拍、自己留存,就是不該讓別人保有自己的私密照片。
3.告訴孩子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而且當他覺得被侵犯,一定要告訴家人,丟臉的是侵害別人的人,而不是被侵害的人。
4.看到類似的網站,請勇敢檢舉,讓這樣的網站下架。更何況,很多這樣的網站都有病毒,請不要想害人卻害到自己。
5.請不要檢討被害人,特別是未成年人。很多的被害人,可能被詐騙、被脅迫,或是根本不知情,這些影像,會傷害他們一輩子。
6.關於性別平權,沒有人是局外人。只有尊重,才有平等,才不會有偷窺與受害者。
7.只要觀看相關的影片或照片,就是共犯,想想自己的女兒或姊妹被這樣觀看,會好受嗎?
▲ 關於性別平權,沒有人是局外人,只有尊重,才有平等。(圖/路透)
8.「不小心點進去看了」這是一種屁話,觀看別人的痛苦,沒有不小心這種事。更何況,這種網站通常要加入會員,也得付錢。
9.請持續支持性別平等教育,犯人永遠不會覺得你的孩子太小,只會覺得自己興趣太好,永遠沒吃飽。
10.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的規定,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支付對價上網觀看這些影像,一樣也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重點是,持有七片,跟持有一百多片,都是一樣的啦!
一片,就是無數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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