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在監獄中詐騙獄友,得多蹲3年牢。(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甘肅省酒泉市李姓男子2020年因詐騙罪被判入獄6年6個月,令人傻眼的是,他進入監獄之後,竟然又詐騙了同一個監區的多名獄友,得手約17萬元人民幣(約73萬元新台幣),人都還沒出獄,就又因為新的案子得多蹲3年苦牢。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李男2020年12月因詐騙罪被判入獄6年6個月,進入監獄之後,他接觸了多名獄友,利用自己擔任監區生活委員、紀律委員的機會,謊稱可以協助安排輕鬆的勞務、從外面偷渡高檔香菸,甚至幫忙辦理假釋等。
取得獄友們的信任之後,李男就要求獄友在外親人們匯款給他,根據檢方的調查,李男總共詐騙了4名獄友,得手的金額約為17萬元人民幣(約73萬元新台幣),全部匯入了李男父親的兩個銀行帳戶。
犯行曝光之後,李男向檢方坦承犯案,退還了部分詐騙所得,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5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與前罪犯詐騙罪餘刑2年10個月,罰金10萬元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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