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未成年性影像獲利 王鴻薇:應加重刑罰起碼至10年以上

▲▼立委王鴻薇。(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委王鴻薇。(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遭檢方查獲是「創意私房」偷拍論壇高級會員,持有多部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也讓社會大眾關注未成年性剝削或性交易的刑罰輕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認為,以欺騙,誘惑或強制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然後販賣獲利的犯罪集團,應該加重刑罰起碼至10年以上。

王鴻薇說,性暴力防治四法,包括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都在去年初修正通過實施。但經這次事,外界顯然覺得不足以懲治拍攝,販賣或購買的犯罪或共犯者。

王鴻薇指出,黃子佼身為公眾人物,又承辦政治很多公益廣告,爭議不斷,行為如此不檢點,如今已然社死。但這種行為仍有必要有加重刑罰的方式,嚇阻再有人以為有錢可以購買可以持有,助長未成年者繼續遭到非法性拍攝,滿足這些變態者。

王鴻為也提到,令人人神共憤的是以欺騙,誘惑或強制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然後販賣獲利,如同這次「台版N號房」的論壇,更應該加重刑罰起碼至10年以上,否則不足以遏阻這些對未成年性剝削的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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