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老夫婦居家2月用水1023噸。(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江蘇省丹陽市一55歲的張姓男子近日公開求助稱,平時家中每2個月的用水量在10餘噸左右,可誰知2023年11月、12月2個月用水1023噸,費用高達332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742元)。奇怪的是,隔2個月,用水量又和往常一樣。目前,當地水務部門也沒有查到漏水點,問題至今沒解決。
據《大風新聞》報導,張男家位於頂樓,是160平方公尺的樓中樓結構,平日裡只和妻子在這裡生活。張男說,「我們這裡是每2個月工作人員上門抄表,然後按照每噸3元(人民幣,下同)收費。在這裡住了很多年,每2個月的用水量一般都只有10來噸,即便是用水量大的夏天,最多也就20噸。」
根據歷年各月的繳費紀錄,從2020年至今,張男家幾乎每2個月繳費30元至70元(約新台幣310元)不等,「可奇怪的是去年11月12月,這2月工作人員發現我家竟然用了1023噸水。」張男說,「2024年1月2月,又恢復到了10來噸。」
據張男稱,自來水公司一直催要這1023噸水的水費,但由於太過離譜,他一直和對方交涉,「這事一直沒結果,我要是不交這筆水費,自來水公司隨時就可能斷水。」張男說,「可我家就2個人,怎麼可能用這麼多水,我家還是在頂樓,是怎麼偷水的?」
「我這也是如實抄表,當時就發現2個月竟然用了1023噸水,當即就通知了屋主張男」,抄表工作人員稱,他也只是按照表上的數據如實記錄,在給張男出具的水費通知單上,特別標注了「用水量異常請自查」。
當地丹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發現張男家用水量異常後曾先後多次前往他家檢查是否存在漏水點,但未在張男家發現漏水點,「水表屬於計量工具,讀出來多少,我們確實得按照多少來收取費用。」
自來水公司的工作人員稱,目前已和張男溝通近期和他一起去對水表進行校驗,如果確實是水表故障導致計數異常,那就按照實際用水量進行收費。如果水表正常,並未損壞,那就只能按照所計數額進行收費。
對於普通居家住戶,為何會出現2個月用水量達到1023噸,該工作人員並未做出解釋。對此張男說,「自來水公司也查過了多次,我家不存在漏水。我家在頂樓,偷水極容易被發現,我也沒偷水。那這1千多噸的水到底跑哪去了?」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用戶生活用水,每月用10噸左右符合常理,但若出現每月用水1000餘噸則超乎人們的認知,太離譜,這就存在3種可能性,一種是水表出現了問題,一種是管道漏水,還有一種是用戶偷水。在此背景下,自來水公司負有舉證責任,倘若自來水公司無法舉證證實用戶偷水的事實,則可推定用戶無責任,水表顯示1000餘噸用水的責任由自來水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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