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焚燒廢棄物 台東環保局:造成空汙最高罰10萬

▲隨意焚燒廢棄物污染空氣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隨意焚燒廢棄物污染空氣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露天燃燒廢棄物造成空氣污染,除了影響空氣品質及人體健康,也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的行為,可罰款1200元至10萬元;以台東縣環保局受理該類陳情案件分析,燃燒的廢棄物種類常為居家庭院、土地或農園整理修剪的雜草、植物或作物殘株與其他廢棄物,一些則是來自事業生產或營建活動產出的廢棄物,去年總計受理302件,佔陳情案件總數的10.9%,違規裁罰計13件,各罰款1200元,呼籲大家不要心存僥倖,不可因貪圖方便或為省下處理費用而將廢棄物隨意焚燒。

台東縣政府表示,台東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美景,保有全國最優良的空氣品質,根據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站統計,台東去年空氣品質良好天數為349日,良好比率高達95.6%,是全國第一,不僅利於鄉親的身心健康,也吸引許多的好朋友來台東旅遊,因此呼籲大家一起守護,不要讓清新的空氣因隨意焚燒竄起的黑煙給破壞,營造空氣清新、健康宜居的城市,邁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3項「健康與福祉」及第11項「永續城鄉」目標。

台東縣環保局指出,民眾整理庭院、空地或因農園種植需求,修剪後的雜草、樹枝葉等植物與清出的廢棄物,經常可發現民眾在清理時,為求一時方便而焚燒,也有因貪圖省下廢棄物處理費用而違法進行焚燒,產生大量黑煙及異味,破壞空氣品質、危害人體健康,而且違規罰款,更得不償失。另環保局建議,民眾清理植物性殘株,可評估就地破碎掩埋作為土壤有機質利用,但無法妥善利用者,則應與其他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或交由清潔隊清運,不可隨意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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