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被妻抓包曖昧同事 傳訊「好,愛你」來不及刪成鐵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不滿丈夫與同事小花(化名)頻繁傳訊息,經告誡之後,丈夫竟然繼續與小花保持聯繫,兩人甚至說好傳完訊息就刪除,丈夫則回答「好,愛你」,讓她氣得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1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判小花應賠償人妻3萬元較為適當。

▲▼手機。(圖/記者許力方攝)

▲人妻發現丈夫與小花互傳曖昧訊息。(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在2023年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頻繁與小花對話,她發現之後立刻告誡丈夫,沒想到兩人竟然換了另一款通訊軟體繼續保持聯繫,還說好要在傳完訊息之後刪除,丈夫回答「好,愛你」,小花則回覆一個雙頰通紅的笑臉貼圖;後來她得知此事,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10萬元。

小花則辯稱,人妻拿出來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自己和人夫之間有不正常往來,對此提告求償,顯然於法無據。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人夫和小花確實在2023年2月間頻繁聯繫,但兩人是同事關係,有聯繫應屬常情,況且人妻也沒有舉證證明對話內容有異,因此無法單憑兩人曾頻繁聯繫就認定有不正常往來。

不過,法官接著表示,後來小花要求人夫傳完訊息之後立刻刪除,人夫回答「好,愛你」,小花也回覆一個雙頰通紅的笑臉貼圖,按照一般社會常情觀之,兩人顯然是在互相示愛,已經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範疇,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

最終,法官考量到人妻與小花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裁定小花應賠償人妻3萬元較為適當,超過部分應予剔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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