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SBL裕隆隊涉集體簽賭打假球,檢方依法起訴球員吳季穎及前助教邱繼緯等共15人。士院今(9日)傳喚打控球後衛的黃鉉閔開庭審理。黃不認罪稱,一次沒上場不知道為什麼吳季穎要給1000元還是3000元,另次是柯旻豪誇「打得還不錯」隨後給5000元。庭後,曾任SBL裁判的黃父也向記者強調,「我相信我自己的小孩。」
▲台科大畢業的黃鉉閔是第20屆新人選秀會以榜眼之姿加入裕隆隊,豈料籃球夢正要起飛就折翼。(圖/記者黃宥寧攝)
年僅24歲的黃鉉閔從「綠色神盾」松山高中、台科大畢業,2022年第20屆SBL新人選秀以榜眼之姿風光加入裕隆隊。黃在父母、律師陪同下出庭,庭上他面無表情回法官「我否認犯罪」。
他說,吳季穎去年4月22日有給1000元還是3000元(忘了),但當天自己沒上場,不知道為什麼吳要給錢;4月28日柯旻豪給5000元,還誇獎說「打得不錯」,故認為應該是因當天第3、4節都是替補球員在打,敵隊是洋將、外籍生,但雙方比數沒被拉很開,心想可能是因為比柯預期還要好,所以才給隊友們錢。
其辯護律師說,檢察官可能沒弄清楚,球隊打快打慢跟輸贏沒必然關係,起訴認黃涉打4次假球,只有1場是打小分,其他3場都是讓分,但檢察官似乎認只要打慢一點就一定會輸球,其實沒必然關係,打得快可能失誤增加,反而分數更少,打得慢如果成功率提高,分數可能更多,所以不能單純以「打快打慢」來認定是否打假球。
▲(左)黃鉉閔。(資料圖/取自裕隆納智捷籃球隊粉絲專頁)
同時指出,去年2月24日比賽,黃在最後13秒是被敵隊柏力力球員碰撞球才出界,如果要讓對手把比分拉近,那應該是把球救進場內,但當時場內最近的4名球員都是敵隊,若把球救進來對手更可以輕易改快攻或投3分球。
然而,4月8日比賽認黃2罰不進就是打假,但當天比賽黃得7分,超過其得分2倍以上,且該場裕隆隊讓3.5分,黃若故意失誤,不是讓吳季穎輸錢,更強調黃鉉閔根本不知道台灣運彩有開SBL投注。
最後爭執吳季穎、柯旻豪、吳祐任、黃品瑄、顏聞佐供述,認全屬審判外陳述且未經交互詰問,聲請傳喚吳季穎、周暐宸、吳祐任、黃品瑄、顏聞佐當證人,證實並無起訴所指打假球犯罪行為,由檢方做主結問。
公訴檢察官表示,針對吳等在偵查中證述均經具結,有證據能力,至於被告聲請對質詰問權沒意見,既是被告要聲請傳喚對質詰問,應由被告為主詰問;律師也表示,如有必要,同意主詰問。改訂5月14日上午續行準備程序。
▼愛子心切的黃父、黃母坐旁聽席全程陪同。(圖/記者黃宥寧攝)
庭後記者詢問曾任SBL吹裁判的黃父「身為專業裁判應該看得出兒子有沒有打假球,對不對?」,黃父則低頭回:「我相信我自己的小孩子」,隨後牽著妻子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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