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雄我最大!生人快閃 阿姨騎機車載「超寬廣告」一路橫著走

記者吳奕靖、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市最奇特風景!一名婦人騎機車,後座擺放了一個大的廣告架,但由於廣告架體積過大,還用頭頂當支撐,不過最危險的是廣告架橫出車身一大截,幾乎佔掉大半個車道,經過旁邊的車輛都要刻意閃避,險象環生十分危險。

▲這名婦人騎士背後就載了一個大廣告架             。(圖/記者吳世龍攝)

▲這名婦人騎士背後就載了一個大廣告架 。(圖/記者吳世龍攝)

8日下午,《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獨家直擊,一名婦人騎機車,頭戴安全帽,不過安全帽上當起了支撐,頂著後方的大型廣告架,這個廣告架體積非常大,整個超過車身,行經的地方幾乎佔掉大半個車道,旁邊路過的機車,都得讓開,甚至還有人得閃到對向車道,畫面看起來相當驚險,記者一路尾隨強調這名騎士根本就是一人幾乎佔滿車道,汽車都不給開道旁邊。根本沒位子。

▲這名婦人騎士背後就載了一個大廣告架             。(圖/記者吳世龍攝)

▲這名婦人騎士背後就載了一個大廣告架,通過路口             。(圖/記者吳世龍攝)

▲這名婦人騎士背後就載了一個大廣告架             。(圖/記者吳世龍攝)

▲這名婦人背後載大廣告架,行經的其他用路人還得閃過,差點被對向車給撞了             。(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是在在七賢路與河東路口發現,這名婦人騎機車沿著河東路南往北直走,整條路就這樣非常驚險,感覺馬路都是他的,也像有練過一樣,整條路騎得穩穩的,絲毫沒有感覺異樣!好得不得了,一路從鹽埕區經過三民區。

警方看過這段影片之後表示:「從影片中檢視,超過法規規定高度、寬度,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下的罰單」,員警強調,這已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款: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