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與轄區醫療機構舉辦業務聯繫會議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使相關程序順利接軌進行,屏東地檢署與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於今(9)日下午,在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舉辦「因應醫預法實施業務聯繫會議」,由檢察長陳盈錦檢察長及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張秀君局長共同主持,除屏東西醫師公會、屏東中醫師公會、屏東牙醫師公會理事長、理事受邀出席外,屏東縣轄內主要醫療院所均指派代表共同與會。
陳盈錦檢察長表示,醫預法的施行,旨在透過專業調解制度,使當事人能夠在充分的資訊交換下達成共識、緩解緊張醫病關係,進而解決醫療爭議;為因應醫預法之施行,該署已經成立醫預法聯繫平台,期能透過充分的溝通實踐醫預法的立法目標,使屏東地區之醫療環境日益良善。
屏東地檢署錢鴻明主任檢察官針對醫預法相關規範進行專題介紹,說明新法主要架構以及醫療爭議處理之特殊法律效果,在溝通關懷、爭議調解及事故預防的三大精神下,醫預法以「調解先行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及「證據能力排除原則」作為規範架構;其次,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就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的組成、處理流程等事項以流程圖方式解說,使與會的醫師公會、醫療院所同仁清晰瞭解整體法律架構以及實務運作情形。在意見交流時間,與會成員均認為此次會議的召開,有助於全面性認識醫預法之規範內容,並肯認新法之施行將使醫病關係由傳統緊張之預防性醫療走向溝通對話。
「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此乃醫預法之立法目的,屏檢將持續與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醫師公會以及醫療院所共同以營造優質醫療環境為目標,透過聯繫平台之運作,精進醫療爭議的處理程序以及醫療事故的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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